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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培训
招 生 通 知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和国务院新颁布执行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物业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09年度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.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报 考 条 件 ﹝符合其中之一即可﹞ 助理物业管理师 ﹝国家职业资格三级﹞ | 物业管理师 ﹝国家职业资格二级﹞ | 本科学历+1年本职业资格工作经验证明 大专学历+3年本职业资格工作经验证明 高中、中专学历+6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
| 本科学历+6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大专学历+8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高中、中专学历+10年工作经验证明 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+4年工作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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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报考所需资料(复印件用B5纸)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
| 2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| 3、工作证明一份 | 4、一寸、二寸彩色照片各二张 |
三、培训、上课时间:(另具备课程安排表) 周末班: 物业助师: 周六上午 学期两个月 物 业 师: 周日半天 学期两个月 | 脱产班: 物业师: 连续6整天 上课时间: 上午9:00—12:00下午1:00—4:00 | 晚班: 物业助师 周二、周四 晚6:00—9:00 |
四、培训内容 物业基本概念 |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| 商业区的物业管理 | 工业区的物业管理 | 相关法律法规 | 物业方案制定 | 房屋、设备维修管理 | 物业管理预算 | 物业管理市场开发 | 职业道德 |
五、收费标准 | 助理物业管理师优惠价:900元/人,物业管理师优惠价:1900元/人 | 包括: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资料费、教材费、鉴定考核费、论文评审答辩费、证书费等全部费用 |
六、考试时间 助理物业管理师: | 09年5月16日 09年11月21日 全国统考 | 上午8:30—10:00(理论知识考试) 上午10:30—12:30(专业技能考试) 论文评审及答辩时间另行安排 | 物业管理师: |
七、鉴定考核方案: | 等级 | 鉴定内容 | 题型 | 题量 | 答题方式 | 原始成绩 | 配分比例 | 3级 2级 | 职业道德 | 选择题 | 25 | 答题卡2B铅笔填涂 | 100分 | 10% | 理论知识 | 100 | 90% | 专业技能 | 简答计算综合题 | | 纸笔作题 | 100分 | 100% | 2级 | 综合评审 | 撰写论文 | | 答辩 | 100分 | 100% |
八、证书颁发 | 劳动部指定权威专家、教授授课指导采用“模拟实操+案例分析+权威考串讲”的精讲方式,确保高通率,为有需求学员建立求职档案,免费联系人单位、推荐工作 |
九、报考地址:
乘车路线: 1)、乘地铁:车公庄站下车,从A或B口方向出来后往西(车公庄大街)步行5分钟即到(路南); 2)、乘公交车:乘坐107路、118路、19路、392路、685路、701路、特4路车到三塔寺站下车即到(官园服装批发城旁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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